南创卫办〔2017〕6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宁市控制吸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减少烟草烟雾危害,净化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深入推进健康南宁建设,市创卫办定于2017年5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控烟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为做好本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法目的
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场所控烟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提高《规定》的法规约束力和社会影响力,提升市民的控烟参与意识和支持力度,促进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控烟工作的重视,推动我市控烟工作深入开展,为市民营造良好的无烟、清净、健康的生活环境。
二、执法范围
各城区、开发区的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单位和机关服务窗口、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商场超市、文娱场所、体育场馆和汽车客运站等。
三、执法内容
(一)各场所是否开展宣传培训、建立管理制度、设立控烟监督员及执行情况。
(二)各场所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吸烟的警语和标志、监督投诉电话,是否设置吸烟器具,现场是否有人吸烟、是否发现烟头。
(三)各场所是否设置室外吸烟区、有无引导标识、吸烟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各场所是否有自动售卖设备销售烟草制品,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行为。
(五)餐饮业、住宿业是否设置有无烟包厢、楼层和客房。
四、时间及人员安排
(一)5月23日(星期二)检查场所为车站、超市等。
检查人员:市创卫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监所
集中时间、地点:早上7:50,市政府1号楼
出发时间:早上8:00
(二)5月24日(星期三)检查场所为宾馆、网吧等。
检查人员:市创卫办、市公安局
集中时间、地点:早上7:50,市政府1号楼
出发时间:早上8:00
(三)5月25日(星期四)检查场所为医疗机构、机关单位、窗口服务单位等。
检查人员:市创卫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
集中时间、地点:早上7:50,市政府1号楼
出发时间:早上8:00
五、组织实施
(一)本次联合执法行动由市创卫办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卫生监督所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并邀请新闻媒体全程参与报道。
(二)本次联合执法行动将进行两个轮次。第一轮对执法范围明确的场所随机进行执法检查,对有问题的场所或单位当场发出整改意见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第二轮联合执法检查时间为10个工作日后,重点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复查,对仍然存在问题、逾期不改的场所和单位由相应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六、相关要求
(一)请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卫生监督所各安排1名分管领导及2名执法人员参加,并于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前,将参加执法人员名单、职务、联系电话、执法车辆信息等报市创卫办。
(二)请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卫生监督所要高度重视本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安排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强的执法人员参加。同时,执法人员要携带执法文书、着统一制服,通过本次联合执法检查,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本次两轮联合执法的情况总结及执法文书复印件报送市创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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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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