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首府南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8-12
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首府南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总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南委会〔2009〕163号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对首府南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领导,明确创城责任单位,全面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8—2009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08〕1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首府南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指挥部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现将调整后的总指挥部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总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指挥长:
车荣福 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
黄方方 市委副书记、市长
负责创城总指挥部的全面工作。
副总指挥长:
王士威 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主任
吴建新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韦彩英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岑可成 市委副书记
覃孟征 市委副书记
刘长林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肖莺子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周红波 市委常委、秘书长
卢丽芬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卫自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周家斌 副市长
李国忠 副市长
袁曼虹 市政协副主席
总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长由覃孟征、肖莺子同志担任,负责协调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成 员:
陈善德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黄明克 广西军区后勤部卫生处处长
黄 电 武警广西总队卫生处处长
景东平 南宁铁路局总经济师
雷志刚 崇左市驻南宁管理处副主任
胡俊华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公司总经理
周如斯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阮兆丰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侯小兵 市政协秘书长
黄丽娟 市委副秘书长
梁培正 市委副秘书长
邓卫民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润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永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覃永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艳珍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郑进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委办主任
禹延庆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冯 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曾繁耀 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
刘 雄 市发改委主任
陈世平 市经委主任
夏建军 市教育局局长
傅隆政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廖洪涛 市公安局副局长
苏绍荣 市民政局局长
刘志烈 市财政局局长
马南萍 市人事局局长
董秀银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谭玫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高 新 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封 宁 市规划局局长
陈 竑 市城管局局长
冯炳浩 市房产局局长
邓国付 市园林局局长
李 耕 市交通局局长
黄礼新 市水利局局长
唐波文 市农业局局长
周异助 市商务局局长
陈晓玲 市文化局局长
汤晓斌 市卫生局局长
黄 海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农 冰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韦秉中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井穗军 市体育局局长
谢小萍 市统计局局长
张伦书 市新闻出版局局长
韦志鹏 市林业局局长
黄南方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贾玉成 市旅游局局长
蒙祝宁 市粮食局局长
范卫东 市法制办公室主任
张星辉 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主任
黄锦良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林国开 市国资委主任
钱 健 市信息化办主任
蔡霓虹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高 虹 市妇女联合会主席
邓娟娟 共青团南宁市委副书记
梁繁峰 南宁日报社社长、总编
孙乡平 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主任
陈 斌 市邮政局局长
揣小勇 南宁供电局局长
彭 明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永干 市工商局局长
覃家源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 勤 兴宁区委书记
魏凤君 江南区委书记
赵禹鹏 青秀区委书记
吕 洁 西乡塘区委书记
温达勤 邕宁区委书记
储朝晖 良庆区委书记
刘为民 兴宁区区长
黄建宁 江南区区长
胡晶波 青秀区区长
廖伟福 西乡塘区区长
黄 宁 邕宁区区长
孙志强 良庆区区长
李晓东 南宁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熊可范 南宁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文光琪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胡书文 市相思湖新区管委会主任
罗世敏 南宁大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胡志崇 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谭良良 南宁建宁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二、总指挥部组成部门及主要工作职责
总指挥部下设七个工作部门:
(一)办公室(简称“市创卫办”)
主 任:肖莺子、李国忠
常务副主任:黄丽娟、梁培正、邓卫民、黄润斌、王永超、覃永武、汤晓斌
副主任:王艳珍、禹延庆、冯力、夏建军、刘志烈、高 新、陈 竑、冯炳浩、邓国付、农 冰、邓其军(市爱卫办常务副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创城总指挥部日常活动安排,协调创城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各工作部的工作,制定南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体方案,传达贯彻创城总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及交办的有关工作,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及各工作部落实各项创城任务及创城的其它事宜。负责创城的申报、迎检工作,负责国家卫生城市考评组到我市考评检查的接待工作。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六个工作组:
1.材料组
组 长:邓其军
副组长:梁晓杨(市卫生局党政办副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创城工作方案及创城工作的各种文件、领导讲话、总结材料和有关典型材料的编写印发;统筹指导各城区、各部门创城工作迎检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存档;上报南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申报材料。
2.秘书组
组 长:陆上珍
副组长:唐 驰(市爱卫办科员)
工作职责:负责创城总指挥部日常行政事务,编写出版创城工作简报、会议纪要,负责创城总指挥部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
3.宣传组
组 长:禹延庆、张耀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唐志伟(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谢鸿桂(南宁日报社副总编辑)、胡建华(南宁日报社副总编辑)、吕伟远(南宁电视台副台长)、吕茵(南宁电台副台长)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策划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报道工作并组织实施,提高群众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宣传报道我市创城工作的典型经验,对创城工作进行舆论监督;协调、邀请中央、自治区新闻媒体对我市创城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组织策划市属新闻媒体对创城工作进行集中宣传;加强社会宣传工作,在市区主要公共场所设置宣传创城活动的户外大型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创城社会宣传氛围。
4.督查组
组 长:王艳珍
副组长:高志辉(市委督查室主任)魏喜进(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莫西宁(市卫生局纪委书记)、邓其军、刘建中(市效能办副主任)
工作职责:督促检查各城区各部门各单位创城工作任务;对创城总指挥部领导的批示及交办的有关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开展社会监督活动。
5.专家组
组 长:汤晓斌
副组长:邓其军
成 员:由自治区爱卫办、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城管局、市建委、市园林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健康教育所指派一名本系统的专家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市创城各项指标达标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完成创城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6.创建活动协调组
组 长:汤晓斌
副组长:邓其军
工作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全市的创城工作。组织检查创城工作的各项测评指标的落实情况;普及创城知识;培养和推广创城活动的典型单位和个人。
(二)爱国卫生组织管理部
部 长:岑可成、刘长林
成 员:阮兆丰、邓卫民、郑进新、马南萍、汤晓斌、刘为民、黄建宁、胡晶波、廖伟福、黄宁、孙志强、李晓东、熊可范、李斌、胡书文、邓其军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人事局、市卫生局
工作职责: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南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各项达标工作的落实。负责完成创城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健康教育部
部 长:肖莺子、卢丽芬
成 员:邓卫民、禹延庆、夏建军、汤晓斌、封宁、董秀银、李耕、韦秉中、李永干、刘为民、黄建宁、胡晶波、廖伟福、黄宁、孙志强、李晓东、熊可范、李斌、胡书文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局
工作职责: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南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健康教育”各项达标工作的落实。负责完成创城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四)市容环境卫生部
部 长:覃孟征、周家斌
成 员:周如斯、梁培正、高新、陈竑、韦志鹏、邓国付、农冰、黄礼新、刘为民、黄建宁、胡晶波、廖伟福、黄宁、孙志强、李晓东、熊可范、李斌、胡书文、胡志崇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建委
工作职责: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南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市容环境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各项达标工作的落实。负责完成创城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五)环境保护部
部 长:卫自光、周家斌
成 员:侯小兵、黄润斌、高新、农冰、刘为民、黄建宁、胡晶波、廖伟福、黄宁、孙志强、李晓东、熊可范、李斌、胡书文
牵头单位:市建委、市环保局
工作职责: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南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环境保护”各项达标工作的落实。负责完成创城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六)公共卫生部
部 长:卢丽芬、袁曼虹
成 员:邓卫民、高新、夏建军、周异助、彭明、唐波文、汤晓斌、刘为民、黄建宁、胡晶波、廖伟福、黄宁、孙志强、李晓东、熊可范、李斌、胡书文、胡俊华、景东平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工作职责: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南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各项达标工作的落实。负责完成创城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七)病媒防制部
部 长:李国忠、袁曼虹
成 员:邓卫民、李华(市爱卫办副主任)、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单位、市级各双管单位负责人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爱卫办
工作职责: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南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和“单位和居民区卫生”各项达标工作。负责完成创城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中 共 南 宁 市 委
南 宁 市 人 民 政 府 200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