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爱卫会〔2017〕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7年1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意见
健康城市、健康村镇是卫生城市、卫生村镇的升级版,是推进健康广西建设的重要抓手。为有序推进广西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全爱卫发〔20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5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树立并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广西“三大定位”、“四大战略”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城乡统筹、示范引领,问题导向、创新发展”的原则,以基层为重点,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着力建设健康、宜居、美丽、幸福家园,构建完善的社会健康管理和服务体系,发展健康文化,为推进健康广西建设,实现广西“两个建成”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力争建成自治区级以上健康城市示范市不少于3个、示范县城不少于6个、示范乡镇不少于14个、示范村不少于50个。
各市要进一步提高卫生城市、卫生村镇普及率,夯实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基础,尤其是卫生创建薄弱地区,要加快卫生创建工作步伐。要在卫生城市和卫生村镇的基础上,开展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打造一批示范县城、村镇,以典型示范带动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广泛深入开展。
二、加强重点领域建设
(一)打造健康环境。
以“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为平台,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及精准扶贫,持续推进美丽广西、宜居城镇、宜居乡村建设,加强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黑臭水体整治,推进城乡绿化,营造绿色生态空间,建设绿色家园。大力发展绿色节能建筑,倡导绿色出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划和建设,发展低碳、便捷、安全的交通体系。实施广西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广西城镇环保设施建设工程,广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建设。
到2020 年,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地区,水、空气、土壤等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国家目标要求。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大于91.5%。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设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4.9%,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0%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8%以上。设区市、县和建制镇具备污水收集能力和集中处理能力,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区域水环境明显改善,设区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和县城均建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或依托周边市县无害处理设施使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城乡环境得到改善,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升至38%、12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区三类以上公厕比例达95%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
(二)构建健康社会。
保障城乡居民在教育、住房、就业、安全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逐渐脱贫,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建立全区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完善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提高住房保障水平,以解决城镇新居民住房问题为重点,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建立健全基本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统筹城市和农村养老资源,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发展多层次养老服务,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推动医养结合,探索老年人健康养老、有效医疗的模式。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完善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逐步拓展社会福利保障范围,加大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和食品药品监管制度,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大幅提高。强化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职业损害和职业病发生。
到2020年,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基本医保参保率均达95%以上,2017-2020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每年平均增长15%。城市市政供水单位水质卫生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行政区域内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重点食品的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6%。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率达95%以上,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下降30%。力争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0%。符合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基本覆盖城镇社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50%,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达3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比例大于50%。
(三)优化健康服务。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健全和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和谐医患关系,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加强基层卫生人才特别是全科医师队伍建设,补足医疗卫生服务的短板。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疾病监测和干预能力,积极防治传染病、寄生虫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坚持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预警、及时发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夯实基础的防治策略,有效落实应对准备和综合性防控措施,及时处置传染病疫情。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以及故意传播艾滋病、利用感染者身份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落实艾滋病综合治理措施。加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机制,加强各级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的应急技能规范化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加强口岸卫生检疫能力建设,严防外来重大传染病传入。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治未病”优势,探索中医药民族医药与养老、旅游、文化等产业协同发展。
到2020年,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地区,人均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适应,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量达2.3人,每万人口拥有公共卫生人员数量8.3人,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提高到4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基本医疗卫生设备全部达标,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70%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0%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以上,目标人群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90%以上。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5%以上,青年学生、农村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90%以上和85%以上,接受规范随访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到85%以上,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达到85%,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以上,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0%以上。
(四)培育健康人群。
实施重振体育雄风计划,健全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网络,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逐步建成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群众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推进建设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提高群众身体素质。保障中小学体育课时,大力开展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强化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实施综合干预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倡导社会性别平等,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定期开展健康素养监测调查,评价干预效果。引导居民建立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能力。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综合素质。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交通伤害、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落,提高儿童玩具和用品安全标准。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
到2020年,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地区,人均预期寿命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1岁,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5‰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5‰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内。力争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实现100%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900万,力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8万人以上。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乡乡通柏油路,具备条件建制村通硬化路。
(五)发展健康文化。
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介,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康知识宣传,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健康理念,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着力提高全民健康意识,改变陈规陋习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创新健康教育的方式和载体,把健康科学知识转变为群众能够理解接受、易于养成践行的良好行为习惯。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科普宣传,传播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文化,提升群众中医药民族医药养生保健素养。大力发展健康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满足不同人群多层次的健康文化需求。健全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公序良俗,让健康理念深入人心。
到2020年,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地区,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0%以上,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5%。注册志愿者人数有显著增长。
三、落实各项建设任务
(一)建设健康城市。
1.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
从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基本技能三个方面提高居民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一是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加强监督管理,及时监测纠正虚假错误信息。建立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传播资源库,打造数字化的健康传播平台。二是组织开展健康广西行系列活动,与大众媒体建立长期协作机制。每年选择一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公共卫生问题作为活动主题,通过设立健康专栏和开办专题节目等方式,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刊、手机等媒体的传播作用。建立一支权威的健康科普专家队伍,组织开展健康巡讲等活动。针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健康素养传播活动。三是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工作,落实有效的控烟措施。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努力建设无烟环境,加强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四是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加强烟草流行监测与相关研究。五是健全健康素养监测系统。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康素养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完善试题库和数据库,推广健康素养网络学习测评系统。加强健康素养理论研究,分析不同人群和重点问题健康素养现状和影响因素,提高监测结果的应用。
2.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
一是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和健康家庭创建活动。主要内容为建设整洁宜居的环境、便民优质的服务、和谐文明的文化。通过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倡导团结和睦的人际关系,提高家庭健康水平。二是开展学校、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为重点的健康环境创建活动。主要内容为完善控烟措施,落实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职业防护、安全管理等制度,营造相互尊重、和谐包容的单位文化,创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三是深化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的健康内涵,以创促建,以城带乡,促进城乡环境卫生的全面改善。四是积极推进国际卫生港口(机场)创建活动,整治口岸区域环境卫生,改善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控设施条件,保障供应口岸的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有效监测并控制病媒生物,建设卫生良好、无污染、无传染病传播因子的口岸区域。
3.推广健康管理工作模式。
一是建立健全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组织体系。依托《桂妇儿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从婚检、孕前检查到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强化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全面落实“12免8补”惠民政策,深化妇幼健康惠民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重点预防控制重大致死致残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二是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启动全民健康信息化工程,实现远程医疗市、县、乡全覆盖。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每个家庭有1名签约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等信息互联共享,以大数据支撑群体疾病预测和个体化服务。三是探索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健康管理。四是推进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对居民的健康危害因素及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的监测、分析、评估、预测,通过疾病预防和治疗,实现有病早治、未病先防。五是推进重大疾病防控,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实施艾滋病、结核病、职业病、精神病、肿瘤等重大疾病防治规划,推进慢性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等疾病防治工作,落实健康体检、职业健康体检、职业防护、安全管理等制度。六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社区发展计划,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体系。
4.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强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城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二是开展设区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加快实现设区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全部截污。三是加快城市公厕建设,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城市公厕服务体系。四是推广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监管,扩大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范围,提升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
5.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
一是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以及对饮用水水源地有影响的旅游及畜禽、水产养殖等活动,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形成“双重水源、双重保障”能力。二是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当地饮用水源、供水单位出厂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并按时向社会公布。三是健全城市供水应急和预警机制,努力控制和消除突发供水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城市水环境质量和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国家要求。四是加强饮用水日常监督,建立健全饮用水实时在线监测网络,加强对辖区市政供水单位和城市自建式供水单位供水的卫生监督,切实落实消毒卫生措施,提升饮用水水质,确保水质卫生达标。
6.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坚持源头管控,减少污染物排放,狠抓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臭氧综合治理。整治工业废气,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加强建筑工地和道路的扬尘污染治理。二是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三是加强环境监测,健全城市空气质量、主要河流断面水质、土壤、全部园区和重点企业排污等监测体系,定期公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开展环境因素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四是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五是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探索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六是加强城市森林、湿地、绿道和郊野公园等生态设施、生态园林建设,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7.完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健全打造防管控一体化运作的立体式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交通和消防管理,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完善预警预测、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机制。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方式。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控职业危害风险,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安全水平。三是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推进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和核辐射事故(事件)卫生应急能力,推进机场、港口和陆地边境国境点等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使之具备开展疑似或感染人员医学排查、评估、隔离、转运的能力和应对可能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有效防范重大传染病疫情输入。四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五是开展应急避险、自我防护、自救互救的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六是积极推进畅通工程建设,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加大路面行车秩序的整治,严格查处影响交通安全的各类违章问题,及时消除隐患。七是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构建结构合理、运转协调、权责统一、行为规范、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四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网络,提高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能力。
(二)建设健康村镇。
1.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一是完善道路、环卫、电力、供排水、燃气、住房、交通、通信、消防、环卫等基础设施。全面实施“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推进广播电视、通信等村村通和宽带普及。二是大力发展农村客运,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车通达率,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三是全面实施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行动,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加大村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力度,乡镇应当建有垃圾转运站、垃圾片区处理中心,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垃圾收集场所、设施,中心村建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简单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和引导农民对农村有机垃圾进行堆肥处理。四是采取城市管网延伸、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等多种方式,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加强农村改水改厕。
坚持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统筹实施改水改厕、污水处理等项目,让农村居民喝上干净水、用上卫生厕所。一是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突出工程管护机制建设,辅以新建改建措施,对已建工程进行配套、改造、升级、联网,健全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健全农村饮水工程及水源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二是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统筹解决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将城市供水管网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有条件的地方优先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或建设跨村、跨乡镇连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三是结合宜居乡村建设活动,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具备条件的可以新建或改造村屯公共厕所,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公路沿线等区域要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建立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机制。加强改厕后续服务和管理,教育和引导农民正确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
3.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一是结合“清洁乡村”活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全面整治露天粪坑、畜禽散养、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推进河道沟塘清淤疏浚,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沟,全面清理河道沟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二是建立村庄保洁制度,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保洁员,加强日常保洁。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畜禽养殖和种植结合,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沼气、生产有机肥厂和无害化畜禽还田等综合模式,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物的综合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推广生物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秸秆焚烧,引导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规范收集、处置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四是推进“村屯绿化”活动,加强村屯绿化美化,建设有历史记忆、农村特点、地域特色、民族风格的美丽宜居村镇。五是深入推进卫生村镇创建活动,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以乡带村,以村带户,有效破解农村卫生管理难题。
4.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
一是全面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稳定在75%以上,大病保险支付比例保持在53%以上。推动建立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信息互通和操作衔接机制。二是强化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工作,全面落实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国家要求,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村居民的重大疾病。强化边境地区乡镇村屯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建设,严防境外传染病疫情输入。三是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布局基本医疗资源,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政府投资建设的村卫生室,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每千服务人口床位数达到1.25张,方便农村居民就地就近看病就医。四是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全科医学建设,在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在村卫生室推广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五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转,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开展签约服务,筑牢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六是增强基层综合监督执法能力。确保每个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至少有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人员不足的乡镇可采取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履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职责。
5.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
一是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疾病防治和卫生保健知识,破除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和帮助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二是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医疗卫生、健康教育和环境整治服务功能。三是健全完善乡村文化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广场等场所,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发展乡村特色文化。四是建设农村体育健身场所和设施,培养农村文体骨干和体育健身志愿者,带动开展简便易行的群众性健身活动。
四、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将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在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要加强统筹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任务,扎实加以推进。各级爱卫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在制定公共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和评估对健康的影响,探索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机制,将健康相关内容纳入各项公共政策之中,不断增强推进健康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科学制定规划。
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发展规划。通过开展健康影响因素评价、居民健康状况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城乡建设和居民健康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明确主要健康问题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确定有针对性的干预策略和可行的阶段性目标,制定相应实施方案,确定阶段性评价指标和部门职责分工,分阶段、分步骤完成工作目标。
(三)广泛宣传动员。
各地要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理念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保障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投入,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形成各方力量有序参与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良好格局。
(四)加强督导和评价。
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管理机制,形成符合我区实际的科学指标和评价体系;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地开展自治区级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效果进行评价;加强督导检查,开展典型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有效模式。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组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专家指导队伍,强化技术支撑。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工作的指导和自查自评工作,并将自查自评情况报自治区爱卫办。
抄送:全国爱卫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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